
几年下来,张某投入的金额越来越大。包括约1100万加元用于温西41街一处开发项目,约300万加元投向素里一家咖啡店项目,约2900万加元用于列治文一个综合用途开发项目,另外还有约200万加元用于购买一处本拿比独立屋。单笔金额从几百万到近3000万加元不等,规模相当惊人。
问题出现在2018年。张某正式定居加拿大后,希望把这些投资逐步转到自己名下,并开始咨询会计师处理相关事宜。但他很快发现,事情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项目账目不清、收益没有着落,房产的产权也并不在自己名下,而是集中在殷某及其妻女控制的公司、信托和编号公司里。

张某遗产方向法院指控,殷某在掌控资金和项目后,把张某的投资款当成了“自家钱”,既没有清楚记录,也没有按约定分配收益,反而通过家族控制的公司购买房产、办理抵押,将资产一步步转移到张某无法触及的范围之外。
法院文件显示,部分项目并未按最初规划推进。例如温西41街的开发项目中,已有地块出售,但张某并未分到任何利润;而列治文和素里的项目,则被指在运作过程中偏离原有投资安排,相关资产购买了七处以上位于大温哥华地区的房产,殷某和他的妻子、女儿现在要么居住在这些房产中,要么从中获得租金收入。
法庭文件还显示,涉及纠纷的一幢豪宅为西温的1160 Queens A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