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 Ho,EricSiu-KeiHo,PatLee。仅从姓氏看这是三名不来自于中国内地的加拿大华裔。
但在加拿大税局(以下简称CRA)的案卷中,这三个名字其实是同一个人!一位居住在加拿大BC省列治文的华裔居民。
此人在十年前的2012年被CRA指控未申报应纳税所得和教导他人从事欺诈超过5000元两项罪名。
他本应出席应于2012年3月5日开庭的首次聆讯,但是……
Eric Ho人间蒸发。
一晃就是十年不见踪影,也不知道这些年他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在加拿大,但加拿大警方的确对他无可奈何。
当2022年8月11日,Eric Ho再次出现在加拿大皇家骑警面前时,他说他要自首。


根据CRA公布的文件,Eric Ho在2004年-2008年间,未申报自己的应纳税收入582,641加元,其中涉及的税款高达122,367加元。
要知道在2004年-2008年,12万加元足以支付一套大温独立屋的首付,对时薪普遍不足10加元的列治文市普通人来说,这是一笔巨款。
如果Eric Ho仅仅是一位偷税者,这事也很简单。但他除了自己不交税之外,还是Paradigm Education Group集团的一位“老师”,主要工作是教导加拿大各地的居民如何逃税。
在CRA看来,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税务欺诈组织。
CRA的文件显示,在2002-2020年期间,EricHo通过贩卖书籍、DVD、CD等方式指导分散在加拿大各地的学员,其逃税手段并不高明,但依然取得很多人的信任,也挣到不少钱。作为一名“逃税老师”,他首先让自己成为高收入者。
尽管十多年前的互联网远没有今天发达,但CRA还是找到了Eric Ho逃税的证据,2012年,CRA准备指控他未申报应纳税所得、教导他人从事欺诈超过5000元这两项罪名。
然后他就逃了,之前的十年是逃税,这个十年升级成逃亡了。
目前,没有任何信息透露Eric Ho为何投案自首,但在自首后的2022年10月6日,他已经当庭认罪,法庭判处他监禁30个月,还要按所逃税款项的100%比例缴纳罚金。总计12万加元。

图自diolaw.ca
CRA指出,逃税和避税是有明显区别的,EricHo所谓的”避税“是根据似是而非的法律依据。往坏了说是教唆别人学坏,往好了说是心有余而能力不足,把避税变成逃税。
CRA表示,他们会对部分纳税人的收入进行重新评估,然后提起指控。而逃税的代价有可能是:
1、高达逃税金额50%-300%的罚款。
2、最长达5年的监禁。
要知道在加拿大一起绑架致人死亡案的主犯被控二级谋杀罪成也不过判了6年监禁,所以逃税的后果在加拿大算是非常严重了。
但这还不是全部。
像Eric Ho涉及的另一项罪名”税务欺诈“,最高可被判14年监禁。这就笔很多伤人身体和性命的刑事案还要严重了。
所以,熟悉加拿大社会的人都会提醒朋友,加拿大最不能招惹的政府部门非税局莫属。
CRA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17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期间,共有15名”拒绝承担税务者”被定罪,他们的罚款总金额超过190万加元,总共刑期合计29.75年。
“除了这些法庭裁定的罚款或监禁惩罚,被定罪的纳税者还必须偿还全额的欠税款以及相关的利息,同时还要承担CRA开出的罚金,”CRA在新闻通稿中这样告诉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