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三三综述】 部分男同胞犯事被抓后的借口还真是不少,前有某龙的“我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如今有这位温哥华的华人男子“出于好心”给性工作者300刀。
10月18日,温哥华法院上,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Liu姓男子终于向法官低头认罪,承认自己非法拘禁了一名性工作者。
事情还得从2年前的某个晚上说起,当时Liu还只有19岁。当天,他开车在街上闲晃时,在Slocan Street 和 Kingsway附近见到了正在徘徊的女性受害人。

(图片来源:Richmond News)
这位性工作者正在招揽生意。据检察官Sharon Preston说,当时二人一拍即合,达成交易,Liu付给了她300加元。
随后,女子上了Liu的车,并指路让他开到另一个地点。然而Liu没按约定前往该地,而是开往了另一个地区。她渐渐不安起来,要知道,在加拿大性工作者这个职业游走在灰色地带,相当危险。稍有不慎,就可能遭到暴力对待。
女子试图打开车门,但发现车已经上锁了。她又掏出防熊喷雾对着Liu就是一顿猛喷。惊慌间,Liu直接把车开到了某个加油站,期间还撞到了消防栓上。
女子在Liu的追赶中跳下车逃命。“目击者称,他当时对着女子就是一个锁喉,似乎想让她窒息。” 一名下班的警察此时恰好路过,看到Liu“过度用力约束”了一名女性,遂将其逮捕。
好家伙,先偷偷换目的地,再跳车锁喉,这听起来就够惊险刺激的了。按检察官的说法,这是妥妥的非法拘禁。
不过,在Liu先生的眼里,当时的场景是另一番景象。他否认了非法拘禁、性侵的事实,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这名女性在车上先是对着他喷防熊喷雾,又携300刀巨款逃跑,很明显是抢劫嘛。
当然了,事实胜于雄辩。在多方证人出庭作证下,法官Harbans Dhillon最终以非法拘禁和嫖娼未遂两项罪名判处Liu缓刑12个月。然而,在宣判时,法庭上还来了这么一段小插曲。
“我觉得判得不太对,”Liu先生说,“我是出于好心才给她钱的。”出于善意给了性工作者300刀,不求回报,说实话Liu先生的说辞和他实施暴力的行径实在是自相矛盾,很难让人信服。
法官不得不停下向Liu解释,你使用武力,也属于刑事犯罪了。“即便有分歧,也不该诉诸暴力。” Dhillon说。
除了十二个月的缓刑,Dhillon 还下令Liu不得私下与受害者接触。另外,他还必须完成20小时的社区服务工作。
哎,希望Liu先生能好好反思一下自己,招嫖本来就是非法的,施暴后再找这么蹩脚的借口就显得更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