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兰出生在蒙特利尔市,两岁时父母离异,她跟着经常换工作的父亲辗转不同的城市,总是刚交上新朋友就要转学。父亲再婚后,家里冲突不断。她第一次被父亲赶出家门是在12岁。有了第一次以后,后来家里只要一起纷争,她就被赶出来。15岁那年冬天,她第一次在街上过夜。从16岁生日起就完全以街头为家了。
接下来的两年里,费尔兰的生活基本上由找钱买毒品和吸毒这两件事组成。她在学校里是个问题学生,经常迟到,但是她居然没有辍学。或许在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她从来没有彻底地自暴自弃。
在流浪的日子里,费尔兰经常去渥太华青少年服务局的接待中心,在那里可以洗澡洗衣服,还可以吃一顿午饭。她认识了那里的社会工作者,对其中几位渐渐产生了信任。因此,当她因为和男友激烈冲突并分手而又一次陷入危机时,她去找了服务局的咨询人员。她获得了对她来说意义非凡的帮助:一套廉价公寓的钥匙。“那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一个我感觉是家的地方,一个我可以随时回去、可以过夜的地方。”
从成人高中毕业以后,费尔兰想去找一份工作,但是服务局的社工雅克建议她继续上学。90加元的报名费让她为难,雅克又帮她查到了一个可以提供帮助的社区基金会。
费尔兰戒了毒,戒了烟,变成了学校的全优生。她上完社会工作项目后,又考上了渥太华大学法学院。这一次,她不需要别人的鼓励就做了决定。她想当律师,希望能够成立一个帮助无家可归者的慈善基金会。
流浪生活是个黑暗的深渊,要从那里面爬出来,需要有人及时伸出援手,自己也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即使你在最低处,看不见亮光,但是也要朝着有亮光的方向走。不要回头。“ 这是费尔兰的切身体会,也是她的忠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