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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乐活网讯)加拿大联邦税务部长Gail Shea周二在多伦多,议会秘书Cathy McLeod周二在温哥华宣布:自2013税务年度开始,在海外拥有超过10万元以上资产国民,必须运用新的表格T1135进行详细申报。加拿大税务部长Gail Shea强调,没有申报海外资产收入、企图瞒税的加国居民,将会面对罚款甚至入狱。加拿大税务局要求所新增申报的资料包括:
持有海外资金公司或实体名称;
包括持有的海外物业与那一个国家有关;
从海外物业所得的收入等等。
联邦政府早前表示,本国每年因海外逃税就损失70亿,所以将成立新部门,专责打击海外逃税问题。本次宣布正式实施的新例亦是2013年进一步打击海外逃税的行动之一部分。其他行动包括「阻止国际逃税计划」(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容许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向提供重要国际逃税情报的知情人士给予奖赏;以及将从2015年开始实施的任何一万元或以上的国际电子资金转帐所在金融机构必须向税务局报告。
新的表格T1135会使当局获悉详细资料,较易追查瞒税的国民。将有助打击国民隐瞒海外资产逃税问题。
被称之为「T1135」表的「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首个部分就要求填表人填写个人的基本资料、公司名称、信托基金名称、合伙投资关系名称。紧接在其后的六个部分,则要求分别填上加拿大境外基金名称与金额、海外公司所持有股份、借款利息所得、信托基金利息所得、加拿大以外所持有财物及不动产、非居住或供商业用不动产。
自2013年起,海外有包括不动产在内之资产超过10万加元者,都必须要据实申报其收入及不动产价值,即使是申报人该年在本国没有收入,也必须诚实申报。经查凡未据实申报或主动向国税局提供资料建档者,将会被要求提供三年的海外资产、收入、本国退税资料等。若被查获逃漏税属实,罚款的金额目前订为每天25元至500元之间,且可追溯罚款。
Cathy McLeod表示,联邦政府重视逃税问题,欢迎举报,将向检举人提供高达15%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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