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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不实女商人控告高贵林港物业被侵败诉

2020-09-14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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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最高法院民事庭裁定,中国山东省女商人王红杰(Hong Jie Wang,译音),控告在卑诗省的投资伙伴王勇力(Yong Li Wang,译音)非法占取业权一案败诉。案中王红杰控告王勇力违反协议,包括王勇力不实表述物业成交价格、未能按合约支付现款购买物业、未有得到她同意就自行申请按揭贷款并把物业出租等。此外,本案主审法官格鲁(Laura Gerow)表示最终败诉原因是原诉人王红杰非法从中国汇钱至加拿大购买案中的物业,使她无法从该项物业中追讨合法权益。

原告王红杰是一位山东省的女商人,名下拥有山东赛维绿色科技有限公司(Shandong Sunwell)及其他附属公司股权。被告在山东出生和长大的王勇力,2001年起居住在卑诗省并经营出入口生意。在2011年,王红杰与当时随一个卑诗省贸易代表团到访山东的被告王勇力相识。

两人认识后,在2011年7月成为商业伙伴,并且在加拿大开设一家出入口贸易公司。在该年8月,双方又合作联手买入一个面积5英亩的卑诗省高贵林港物业(下称物业)。

此物业为王勇力在2011年5月18日与物业业主达成协议以127万元买入物业,成交日期为该年8月17日。但在该年6月,原本与王勇力合资买入物业的男子王新林(Xinlin Wang,译音)以健康欠佳为由退出,成交日期推迟至2011年9月底。于是在2011年8月,王勇力再去山东与王红杰商讨合作投资买入物业,结果双方在中国通过律师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合资共同投资约150万元,其中75万元来自王勇力,其余75万元则由王红杰支付。此外,双方同意按五五比例分享物业收益,包括资本增值和租金收入等。随后,王红杰在2011年9月以旅游身分抵达加国。她在观看物业后正式签署物业买卖合约。物业终于在2011年10月28日以129.6万元成交,其中64.5万元(包括7.5万元订金和57万元按贷款)由王勇力支付,其余65.1万元则来自王红杰。物业成交价与王红杰实际付款额,均低于合作协议中所列明金额。王勇力向皇家银行成功申请到57万元按揭贷款。王红杰则通过9个中国游客,每人带5万元即共45万元来加,而另外30万元则通过一家英国的公司汇入加拿大皇家银行户口。

主审法官格鲁裁定,王勇力违反合作协议中有关分享租金收入,因此双方必须就购买物业及相开的支出提交会计报告,并作出公平分配。但是主审法官格鲁宣判时,直斥控辩双方的供词「不可信」,而且王红杰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应该了解「自身非清白」还要到法庭告状,法庭是不可能判她胜诉。

本文发布于: 2017-12-30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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