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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骗3租客3,650元 万锦亚裔女被捕

2020-09-14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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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乐活网 lahoo.ca 3月11日报道】大多伦多地区出租房屋难求,有租客透过网上平台寻找平租盘,然而此举成为骗徒另一行骗的途径。约克区警方日前拘捕一名亚裔女子,涉嫌连环诈骗寻找出租房间的租客,3名租客共被骗3,650元,警方坦言涉案骗徒虽落网,但相信被骗的租金未必能追回。
租务骗案愈来愈多,部分案件是一屋多租,当租客搬个人物品入单位后,方知有多人已付钱租同一单位,收取大量租金的「出租者」从此音讯全无,甚至并非业主。另一些个案则如此宗诈骗案般,骗徒在网上平台「放租」,当租客汇款支付房租后,「放租者」消失无踪,租客既无从再讨回租金,又没有地方可容身。
约克区警方第二分局刑侦组指出,涉案53岁万锦市亚裔女子涉嫌于去年10月至今年2月,接连透过网上平台声称「有房出租」,诈骗3名租客共3,650元,她被控3项诈骗罪名。
首宗诈骗案发生在去年10月16日,居于魁省的受害人欲搬到大多伦多地区居住,他透过网上交易平台找合适租盘,发现一个位于康山市野樱桃径(Wild Cherry Lane)的房屋「有房出租」,每月租金750元,受害人认为租金相宜,遂在网站接触「放租人」,经商谈后先给予2个月租金,即1,500元作为按金。
当受害人从魁省搬其细软到康山市,预备迁进新居时,骗徒要求男租客给更多按金,男租客认为要求过分拒绝;经一轮争执后,男租客不想再租住此房间,要求退回1,500元按金,涉案女子拒绝,男租客致电911报警,涉案女子在警方抵达现场前逃之夭夭,男事主失去金钱也没有落脚之处。
警方在去年圣诞前夕又接获另一名租客致电报警,指透过网上平台租住一间位于多市中心东面的Riverdale Ave的房间。案中事主电汇1,400元作按金,收到受害人按金后,骗徒重操故技,要求受害人给予更多个人资料及文件,受害人感到不妥,表示不想租住此房间,并要求退回按金,涉案女子拒绝,受害人自此再找不到涉案女子。

至于第3宗疑与同一名涉案者有关的租务诈骗案发生在上月6日,受害人透过网上平台找到与首名受害人一样、位于康山市野樱桃径地址租盘月租仅750元,于是接触涉案女子,同样透过电汇支付750元租金,当受害人给了租金后,却找不到放租者。
多伦多关注社区罪案协会会长、前多市警队探长苗延建昨日表示,透过网上平台购物或从事房屋事务交易必定有风险,因买卖双方完全互不认识,卖方卷款消失,买家亦不能稽考其去向,遑论追回金钱。
案中租客从魁省租住多伦多房间,苗延建称「隔山买牛」式交易从来都没保障,建议租客避免网上租屋,免堕入骗局陷阱。
苗延建称受害人透过网上平台购物或作出租务交易,一旦遇到骗徒,唯一可做的只是报警,然而此类网上诈骗案破案率并不高,因为大部分透过网上平台行骗者并非本国居民,而是海外诈骗集团操控,警方难以追查其所在,他认同约克区警方的呼吁,指受害人经由电汇支付款项,要追讨被骗金钱是极之困难。
他指不仅是租屋甚至买卖房屋,网上购物亦具一定风险,他举例说现时有人会在网上平台兜售二手轮胎,但这种私售模式,有很多事情难以控制,不像一些具规模商店般,顾客发现货品有何不妥,都可以退回或更换新的货品,透过网上私售买回来的物品,若出现货不对办,买家只能叹不好运,蒙受损失。
本文发布于: 2017-3-11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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