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是全国首宗发生在社交媒体twitter(推特)的刑事骚扰案,被告周五获判无罪,判决引发争议,部分评论认为判决为网络滋扰「开绿灯」,但也有评论指是言论自由的胜利。
育有4名儿子的多伦多平面设计师艾略特(Gregory Alan Elliott)2012年11月被捕,两位女主事加斯里(Stephanie Guthrie)和赖利(Heather Reilly)作供指出,艾略特当年在twitter持续追踪她们的近况,并且不断向她们留言,虽然两位事主已封锁艾略特的账户,但艾略特仍继续接触她们,包括使用她们所使用的「主题标签」(hashtag)。
安省法院法官指出,两位事主「毫无疑问」受到被告的骚扰,不论是基于被告讯息的数量和内容,但这仍不足以符合定罪的法律门槛。
法官指检察当局必须证明,被告明知或罔顾后果下骚扰他人,而且行为令事主合理地忧虑自己的人身安全,但法官认为案中被告的留言性质不牵涉「性或暴力」,而且没有?象显示被告有意伤害事主,因此事主的忧虑难以被合理化。
检方指案件不关乎言论自由
法官又形容,被告的留言主要是为自我辩释,并深入阐述自己观点,即使用语可能「粗俗且带点淫秽」,又认为被告使用与事主相同的「主题标签」,但不代表有直接联络事主的意图及牵涉言论自由的权利。辩方律师Chris Murphy在庭外表示,这项判决对所有社交媒体用家都是令人欣慰;艾略特则认为判决为他带来平反,并声言:「言论自由就是关乎你的意见和情绪表达。」
检察官Marnie Goldenberg结案陈词时指,案件不关乎艾略特所指的言论自由,又认为事主有权为受骚扰而发声,否则会给予其他受害人非常负面的讯息,令他们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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