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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坚称马格诺达发疯 指毋须负刑责

2020-09-14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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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林俊肢解案的聆讯持续,辩方律师昨完成结案陈词,他指疑凶马格诺达毫无疑问患有精神分裂,呼吁陪审员裁定其当事人毋须为杀害和肢解林俊负刑事责任。

 

马格诺达的辩护律师勒克莱尔﹙Luc Leclair﹚,昨向由14人组成的陪审团,力陈其当事人在2001年已被诊断患上精神分裂,在2012年5月犯案时,无疑是神智不清:「发疯就是发疯」,故毋须负上刑责。

 

勒克莱尔又指,虽然控方指马格诺达保留了死者的帽子作为「战利品」,又在杀人后有条不紊地清理居所,显示他是有预谋犯案,但他认为情况刚好相反,全因疑犯神智不清,才会做出上述行为。

 

他又称马格诺达表示,多年来都听到玛丽莲梦露的声音,又吹嘘自己与Karla Homolka有情史,「全都显示他有精神病」。

 

 

 

法官明引导陪审员裁决

 

陪审员过去40日听取了66位人证作供,当中过半时间是用于听取法医的报告。马格诺达并没在庭上作供,也没向控方的精神科法医Dr. Gilles Chamberland提交评估。勒克莱尔称他的当事人有权保持缄默,又指Chamberland对马格诺达有偏见,建议陪审员不用考虑他的供词。

 

控方将于今日进行结案词,而负责本案的法官柯诺亚(Guy Cournoyer),将于周五引导陪审员进行裁决。加通社

 

本文发布于: 2014-12-11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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