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今日一致通过,裁定本国3条有关性工作者的法例,违反人权宪章中确保国民生命安全、自由及保障的权利。法院现给予国会一年时间,就有关被判违宪的法例,作出修订。这意味著有关法例将继续保留在刑事法上至明年12月19日,期间国会须订出新法例。
3条有关性工作者的法例,包括不准经营妓院、依靠扯皮条维生及街上拉客。
法院今日的裁定被性工作者视为胜秉,因为过去有关法例的存在,一直令性工作者无法在一个较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34年前,加拿大最高法院支持有关法例,高院今日最新的裁判,可谓是一个重大突破。
多伦多前性工作者斯科特(左)与贝福德(Terri-Jean Bedford)
2009年10月6日到多伦多的加拿大最高法院听取反娼妓法聆讯。
首席法官Beverley McLachlin表示,社会情况自1990年开始已然很大转变。如今问题不在于性工作者合法与否,而是国家法例实行时,能否令性工作者通过宪法的检定,结论却是否定的。
反娼妓法今里程碑式裁决
(多伦多19日新社电)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将对反娼妓法作出里程碑式裁决。该法庭上次支持反娼妓法,还是在34年前,此次的决定很可能改写这个行业。
性工作者、民权、女权及宗教团体,都在密切关注最新裁决。政府管制娼妓业的能力遭遇挑战,它此前已承受部分挫败。
律师杨格(Alan Young)代表3名妓女挑战法律。他说,他不看好周五的裁决,但尽力保持乐观。
反妓寨的法律去年3月被安省上诉庭推翻,说它迫使娼妓沦落街头,面对更多危险。法庭当时也修订反卖淫牟利法规用语,澄清法律只针对剥削妓女,利用她们卖淫、从中牟利的刑事行为。联邦与安省政府上诉这两个环节,坚称渥太华有权应对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法院支持第三个环节,禁止街头卖淫,促使女事主交叉上诉这项裁决。安省法院保留其决定,等候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它在6月听取口头辩词。
案中一名女事主、多伦多前妓女斯科特(Valerie Scott)说,假如法例被推翻,她担心坚决反娼妓者的愤怒反弹。目前在加拿大,卖淫不违法。
安省上诉庭在其裁决指出,它并非对色情行业作出道德裁判,只判断法例有无违宪。
最高法院1990年裁定,支持街头卖淫禁令,当时两名女法官持有异议。
那份多数裁决认定,因为政府要废除娼妓活动,那算是正当目标,所以侵犯通讯权利的做法可判定合理。
性工作者辩称,自那时起很多事情已经改变。
性工作者持续抗争 记者会上爆发冲突
安省上诉庭周一公布卖淫上诉案的重要裁决之后,性工作者反应不一,甚至在记者会上爆发冲突。
18岁的沃菲(Angel Wolfe)情绪异常激动,她指裁决「令人震惊与厌恶」。沃菲的母亲正是遭卑诗省猪场连环杀手皮克顿(Robert Pickton)谋害妇女之一布伦达(Brenda)。沃菲辩说,色情场所合法化将令娼妓关起门来从事性交易,警方更难获得搜查令以便突击检查是否有儿童卖淫。沃菲声泪俱下地说︰「这些女孩被藏起来,有可能遭到皮条客的伤害。」
该名服务于废除卖淫组织Sex Trade 101的女孩一度与发动宪法挑战3名性工作者之一的珀福(Terri-Jean Bedford)对抗。珀福吼道︰「法庭上已作辩论,新法律有效。」她最后被人拉开。
记者会上,推动色情场所合法化的珀福(右)与18岁的沃菲(左)激烈争论。
安省上诉庭周一裁定,性工作者应能够在色情场所从事生意并聘请保安,只要不是剥削性质的。由5名法官组成的评审团裁定,在大街上为卖淫目的之交流仍为非法。
本次裁决的效果不会很快体现出来。上诉庭暂缓其裁决30天,让双方有时间上诉;推迟有关色情场所的裁决一年,从而国会有机会重新起草立法;经修订的依赖娼妓维生条款30天后生效。
挥舞骑手短鞭、身披皮革外套的祖母级人物珀福称周一为「解放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