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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综述】继3月17日首次谈及国家紧急状态后,特鲁多今天再次谈到这个问题。他在回答CBC记者提问时说,宣布紧急状态将是万不得已时的选项。
《紧急状态法》的完整标题是《一项授权采取特别临时措施以确保国家紧急状态下的安全与保安的法律》。
以前称为《战争措施法》,上一次使用这项法令是在1970年10月,当时正是特鲁多的父亲担任总理。目前这个版本是1988年议会通过的,至今从未使用过。
该法案列出了四种紧急情况:
紧急公共福利
突发公共事件
国际紧急情况
战争紧急情况
COVID-19大流行很可能会被视为“公共福利紧急事件”,因为它很适合“人类疾病”引起的紧急事件,该事件与自然灾害和污染一起列在此类别中。
紧急状态下,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管制或禁止在国内任何地区旅行;
疏散人员并撤离,或征用个人财产;
要求任何人提供他们有资格提供的基本服务;
规范必需品和资源的分配;
支付紧急款项并赔偿因根据该法采取的行动而蒙受损失的人;
以及对违反该法令规定的任何人或机构,处以500至5,000美元的罚款或6个月至5年的监禁。
能持续多久?
发出公共紧急事件声明后,该声明即被视为有效,并且除非该声明首先被议会撤销,否则它将在90天后失效。法律允许在90天内情况没有改善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声明,或允许在90天之内根据情况的发展对声明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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