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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入籍法正式实施 居住时间造假要判刑 原居地谋生成难题

2020-09-08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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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6号,加拿大政府颁布了移民法修正案(Bill C-24)。这个被称为新《入籍法》的修正案于2014年6月19日通过所有立法程序,但不同条款实施时间不同,有的立即生效、有的需要由院督(Governor in Council)决定实施时间,上周五获总督认可正式实施,内容除确实拥双重国籍公民一旦被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联,其加国公民身分及护照将被褫夺,又提到必定严厉打击入籍前在本国没有居住足够年期,就申请入籍者的造假行为,涉入籍申请造假者,可被罚最高10万元,甚至判监5年。


加拿大新《入籍法》阻移民回原居地谋生
据明报报道,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表示,要继续严格执行新《入籍法》对入籍申请者的要求,确保新公民真正融入加拿大生活。但有社区服务组织认为,加拿大未能提供足够的机会,新移民在原居地继续工作养活加拿大的家人受阻。
按照新法,申请人需要在6年里在加国居住至少1460日。另外,在6年中的4年内,每年留在加国需要至少有183日。
“我们要严格执法,不能让某些人滥用我们的移民系统。我们应加强公民权的价值,确保我们的新公民对加拿大有认知、有归属感,全身心地融入加拿大的生活,并且通过加强入籍的要求,让加拿大的价值观传递到下一代的身上。”

所有欺骗和误导行为最高惩罚$10万以及最高入狱5年

据星岛日报报道,联邦政府新修订的公民法《Bill C-24》,上周五获总督认可正式实施,内容除确实拥双重国籍公民一旦被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联,其加国公民身分及护照将被褫夺,又提到必定严厉打击入籍前在本国没有居住足够年期,就申请入籍者的造假行为,涉入籍申请造假者,可被罚最高10万元,甚至判监5年。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周五与本地传媒进行电话会议表示,新修订公民法上周完成最后立法程序,现正式成为法例并开始实施。该修订内容主要针对申请入籍者,在汇报居住时期的不实申报。另一重点是拥双重国籍加国公民,如果被发现及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联,或从事损害加国利益的间谍行为,其加国国籍及护照将被褫夺及撤销公民资格。

他称,第三种主要改革,是严打强迫妇女甚至未成年少女与他人联姻,他形容这是保护本国妇女的重要政策,强迫妇女在非自愿下与他人成婚者,一旦查明属实,其加国国籍会遭撤销。

附录:入籍法(Canada’s citizenship laws)主要更改
成人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的6年中有1460天(4年)居住在加拿大,而且必须在四年中的每个自然年里有183日居住在加拿大。目的是保证申请人对加拿大有深刻的联系。
在14岁至64岁之间的申请人必须有基本知识和语言能力。这是保证加拿大公民能更好地适应加拿大社会和生活。
成年申请人必须声明他们入籍后留在加拿大的意向以及他们的纳税额必须达到相关要求。
为保持公正,会加大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所有欺骗和误导行为最高惩罚$10万以及最高入狱5年。
加拿大移民顾问规管委员会(Immigration Consultantsof Canada Regulatory Council)成为新管理入籍顾问的组织,只有该会成员的移民顾问、律师及公证人才能收取费用,接受委托提供入籍申请服务。
本文发布于: 2015-6-2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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