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民部表示,C-24公民改革法案实施成效卓著,公民积案数已降至两年来新低。随着入籍决策程序减化,并授权当局将资料不全的申请案退件等措施,联邦预期2015/16年度,公民入籍申请时间将缩短至一年以内,积案数也将较目前减少八成。
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表示,C-24公民改革法实施成效卓著,且申请案的审理也较过去更有效率。
他说移民部大幅改革公民法,将入籍决策程序从过去的三步骤,减化为一个步骤,而法案中的其他改革措施旨在让计划更加完善,保障加拿大公民权的价格。移民部已加派人力,确保公民入籍申请案能更快审理,减少积案。
除减化决策程序外,法案也授权移民部可将资料不全的申请案直接拒绝,并统一公民申请裁决的司法覆核系统,即日起开始实施。
资料显示,加拿大移民入籍率全球最高,85%符合资格的移民都选择入籍。2006年至今,有超过130万人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
2013年移民部收到33万3860个公民入籍申请案,创历史纪录。
明报—今年首6月13万人入籍 已达去年总和
加国去年成功入籍人数只有12.89万人,不到2006年26万人入籍高峰时的一半,引起怀疑移民部欢迎入籍的态度可能有变;移民部则指出,确实因为加强打击入籍造假案,导致去年处理速度缓慢,但今年已快马加鞭处理入籍申请,上半年已有13万人入籍,等于去年全年入籍的人数。移民部有信心在今年提高入籍人数达去年的两倍。至于今年入籍者中,最多来自菲律宾,印度第二,中国只占第三位。
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昨日宣布,目前入籍申请积压是过去两年来最低,审理申请过程也愈见效率。数据显示,去年移民部收到333,860份入籍申请,是史上最高。
根据过往的入籍数字分析,2006年的入籍人数达到高峰260,749人,较前一年增加31.2%;但此后三年逐年递减,在2010年入籍人数仅为143,680人,此后虽有增加,但到2012年又再减至113,148人,2013年才稍微回升,增至128,996人。
去年入籍不到13万人,不到2006年数字的一半。但另一方面,入籍申请积压却累积至30多万宗,根据移民部网站入籍申请处理时间,纵使是文件齐全,不需要填写居住问卷的申请案,也需要24个月,若要填写居住问卷,更需要36个月。
移民部发言人勒萨热(Sonia Lesage)指出,去年入籍人数少,与申请个案特多,以及移民部严厉打假有关。
她说,自从保守党政府上台以来,每年均吸纳25.7万左右的移民,于是,入籍申请量约较从前增加30%。她分析,在抵埗的永久居民中,最后约85%合乎入籍资格,也就是说,有15%的人最终不符资格,不能入籍,但即使仅这85%人士申请入籍,也足以让移民部在处理上饱受压力。
勒萨热表示,过去几年移民部看到有人在入籍申请造假,为了加强检查文件,移民部花费大量人力,并实行居住问卷措施,要求申请人据实填写,提供详细在加拿大居住天数。如此一来,又拖慢了申请。
但勒萨热强调,“我们不会因为加强保护加拿大国籍的价值及完整感到抱歉。”她表示,若因保护加拿大国籍,不让人造假钻空子,因而拖慢申请,也是应该的。
她表示,移民部为清除入籍积压,已在2013年得到额外特别拨款4400万元,此外,新《入籍法》于今年2月6日在国会提出后,入籍申请积压已减少8%,在新《入籍法》各项要求陆续落实后,包括居住时间要求提高至6年内住4年,可望再减少积压,加快处理速度。
她说,移民部的目标是在2016年春天时,把入籍申请处理时间降至一年以内。
入籍新法生效 先填“居住问卷” 表格留空白不填即被拒申请
移民部预计在2015年至2016年之间,入籍申请处理时间将减至一年以内,积压申请亦将处理掉80%。
改革并收紧申请条件的加拿大“入籍法”部分重要条款昨日开始正式生效。其中包括入籍官可以直接拒签填写不完全的申请表格,申请人需一开始就提供“居住问卷”(Residence Questionnaire),详细列出进出加拿大的时间,有移民顾问说,凡是表上出现空白未填写的,都会被视为“不完全”,入籍申请会被拒。
移民部长亚历山大昨日发表声明指出,刚刚通过不久的“入籍法”已经成效显著,申请个案积压已减至近两年来的最低水平,而且审理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效率都高很多。预计在2015年至2016年之间,入籍申请处理时间将减至一年以内,积压申请亦将处理掉80%。
昨日开始生效的部分条例,包括有以下几项内容。
首先,在原有的30名入籍法官的基础上,增添450名经过专业训练的入籍申请决策专员,代替前者的决策工作,令到申请处理过程从原来的三部曲变成一步到位;
第二,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初始就提供完整资料;
第三,被拒签的申请人,有权上诉至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以上的更高法庭;
第四,入籍官可以直接拒绝内容填写不完整和文件不充分的申请个案。
何谓不完整的申请?ICCRC持牌移民顾问黄国为解释说,凡是在任何要求填写之处留有空白的,以及没有附上要求附有的相关资料的申请,均是不完整申请。
与过往不同,以后的不完整申请,可由入籍办公室收件处的低级工作人员直接拒收,不需通过入籍官员,并以直接拒签的形式,申请人不能拿回申请费和所有的申请文件。但这并不会影响申请人的申请纪录,该项目亦只是希望申请人更加用心的填写申请,增加审理效率。
黄国为指出,在要求申请人递交的材料中,以前往往是通过信件补交的“居民问卷”,现在要求在递交申请表格就同时交出。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直接将一些企图在居住时间方面造假的申请者,拒诸门外。
“入籍申请能否成功,主要是要看居住时间,以往凡是持中国护照的,曾经有出境记录的申请者最容易被追查‘居住问卷’,现在人人都要填写了,那些有水分的申请人自然不敢再冒险。”黄国为说。
最后,黄国为认为新例虽然给予申请者以往没有的上诉至更高法院的权利,但他认为这其实只是一个不是很实际的姿态,因为凡是被拒绝的申请人,除了极个别严重的案例外,没有人会去到上诉的层面。
星岛日报—450移民官掌控 入籍不需一年
公民新例 8月1日生效
在6月19日通过的《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简称《公民法》)部分修订条例,已于周五生效。入籍审批由旧制的三步骤减为一步骤,由移民官取代入籍法官作出决定。而希望经过改革后,时间最快可缩短至10个月。此外,申请人如果未能参加入籍考试或面谈,移民官有权随时取消申请。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CIC)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宣布,《公民法》有关入籍申请的决策过程、司法覆核和上诉程序等新措施,由8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举措将大幅加快入籍审批程序。
入籍新决策过程是,CIC聘用450个移民官,取代原有30个入籍法官,以加快审批。入籍审批由移民官直接决定,避免人力重覆。旧制为移民官先审阅文件,由入籍法官批准或拒绝后,再由移民官通知申请人,或就入籍法官裁决提出上诉。
在过渡期间,移民官如果认为申请人不符合居住时间规定,仍将交由入籍法官决定。入籍法官也将继续负责主持公民入籍仪式。CIC现在拥有更大权力,决定何为完整的申请案,以及申请人必须提供何种证据。申请人须要预先证明满足一定要求,不完整申请将被退件,以提高效率。如果申请人未能符合要求,或参加面谈,移民官有权取消,或搁置申请案。
在司法覆核和上诉方面,则引入统一制度,移民官有权决定何种案件可进行司法覆核,或挑战上级法院。据《公民法》规定,入籍案件须向联邦法院提出,并可上诉到联邦上诉庭或加拿大最高法院。
移民官有权取消没面试的申请
如果入籍申请人未能符合要求,或参加面谈,移民官有权在宣誓前任何阶段取消申请案,这将有助提高处理效率,加快入籍整体审批速度。而在旧制度之下,没明确授权当局可取消申请人没参加入籍考试或面谈的申请案。
CIC表示,去年入籍申请高达33万多宗,新法实施及增加拨款后,估计可把积压案件减少约80%,到2015/2016年前,入籍等候时间将从目前2到3年,缩减到一年以下。
税单及定居意向 暂时毋须提交
有本地移民律师表示,入籍申请须附上税单及有意定居(intent to reside)条款等规定,估计最快要到明年春季后才生效实施,目前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可不用缴交入息税单。
移民律师钱路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公民法》目前生效仅为申请决策过程、司法覆核和上诉程式等新措施,并不包括须附上税单。在新法不允许追溯下,申请人仅须缴交规定的入籍材料,包括枫叶卡影印本、语言成绩证明,以及18岁以下子女成绩表等,不必缴交税单。
他指出,在新旧法例交接过程中,确可能有移民官不清楚缴交材料规定,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交税单,届时再补交也无妨,但不能据此取消申请案。
不过,加成移民负责人王静则认为,目前各个移民顾问代客送交入籍材料时,可能有不同做法。她相信申请人即使呈交税单,应该也不会有问题,反而可证明申请人确实有意在本国居住。
王静说,如果被要求填写“居住问卷”(Residence Questionnaire),申请人一定要详尽确实,否则被要求补材料机会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