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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劳内规 变动频繁
加国临时外劳(TFW)计划近期争议不断,备受抨击,上周联邦政府被迫推出多项新措施,希望杜绝雇主滥用该政策,以低薪外劳取代本国劳工。事实上政府内部资料显示,尽管有“作业指引”(guideline),但内规变动频繁,不同行业可适用不同标准,易让不肖业者有可趁之机。
加拿大临时外劳计划争议频传,继中国矿工引来工会提告,又传出加国大型银行将工作外包给聘用外劳的公司,取代本国劳工。联邦 移民部与人力资源部(HRSDC)上周共同宣布改革临时外劳政策,并推出多项新措施,包括取消雇主支付外劳低于本国劳工15%薪资的弹性空间,希望能杜绝雇主滥用该政策。
移民通讯杂志Lexbase5月号取自政府内部文件显示,加国临时外劳计划虽订有“作业指引”,但内规经常变动,例如依规定工时每周至少要30小时,才符合申请资格,但在滑雪场业者抗议之下,将外籍滑雪及雪板教练的每周工时要求降至20小时。
加国需要技术劳工,图为移民部长康尼(后右)日前参观安省一家工厂。(图:移民部提供)
业者指本地教练的工时只有20小时,外籍教练却至少要30小时才能引进,明显对本地教练不公平,也对加国劳动市场带来不利冲击。
但这种论调也引人质疑,为什么不是把本地教练的工时增加到30小时,而是要求政府将外籍教练的工时要求降至20小时?
在实习药剂师方面,各省要求的实习时间不同,有的一个月,有些长达两年,雇主若要聘用临时外劳担任实习药剂师,根据“作业指引”,申请“劳动市场意见书”(LMO)时,只要薪资是本国实习药剂师薪资中位数的66.7%以上即可,远低于移民部所谓的15%弹性空间。
至于上周宣布的新措施执行后,这种临时外劳薪资远低于本地劳工的现象是否就此消失,移民律师李克伦不敢打包票,他说一切只能问移民部或人力资源部。
此外,申请临时外劳工作签证也不见得要先申请LMO,只要该外籍人士持有聘雇企业50%以上股权,即可直接申请工作签证。持股较小者也可申请,只不过要由大股东担任雇主,小股东再以“员工”(workers)身分申请LMO。
同地同职 外劳上工 加人领EI
联邦人力资源部长范茵丽早已获悉有雇主聘请外劳来取代本地工人。(加通社)
工会一直批评临时外劳计划抢去加拿大人的饭碗,其实联邦政府内部也知道有关情况,负责相关计划的人力资源及技术发展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早在一年前已经获悉,在同一地区同一工种,大批加拿大人失业要领取就业保险金(EI),工作由临时外劳取代。
CBC电视台根据资讯自由法取得的文件显示,在2012年5月29日,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曾经提供一份文件给范茵丽,列举了四个个案,指出临时外劳与加国工人领取EI的关系。
其中一个个案是,2012年1月,亚省雇主申请1261名临时外劳出任食物柜台服务员获人力资源部同意,但同一时间,亚省有近350个更富有经验的服务员要领取EI。
这份文件指出,“有证据显示,在同一地点同一职位,雇主招聘临时外劳来工作,而加拿大人则(失业)领取EI。”
据悉,这份文件是供范茵丽与爱德华王子岛省创新厅长会晤时作为背景资料。
按照规定,雇主未能找到加拿大人出任特殊的职位时,可填具劳工市场意见书(LMO),获联邦人力资源部同意后,向移民部申请外劳。
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数据,自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向雇主发出了大约6万份LMO确认书,其中以亚省申请及取得最多,达1万6271个;其次安省1万6236个;卑省1万2016个排第三。
此外,该文件也指出,在一些高失业率地区,不少人指责雇主根本没有尽力找寻本地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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