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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契冬奥尚未开幕,加拿大奥委会5日将户外服装品牌The North Face告上卑诗法庭,称其侵害商标权,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品牌为奥运代表团的赞助商。
The North Face发言人则表示,他们从未表明自己是奥运赞助商。
加拿大奥委会认为,The North Face并不是加奥代表团的赞助商,也没有获得授权,但该公司许多产品,如外套、帽子以及包上装饰有代表各个国家的颜色及国旗,比如加拿大主题产品就以红白两色为主打,配有枫叶图案;还有一些产品直接纹有“RU/14”的图样,显然指的是“俄罗斯”(Russia)及2014索契冬奥。
加拿大奥委会认为,像图中The North Face的一款外衣,红白色加枫叶标志,很容易让人误会该品牌为奥运代表团的赞助商。
这些产品最初被The North Face定名为“2014奥运村服装”(2014 Village Wear),产品在营销时也与奥运相关,如直接标名为“男子索契拉链套头衫”(Men’s Sochi Full Zip Hoodie),产品描述则是“奥运的国际精神”。
加拿大奥委会指The North Face这种行为是一种“埋伏营销”,让消费者误以为他们是经过官方授权的赞助商,购买产品等于支持加拿大队。奥委会还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责令该品牌立即停止这种市场行为。
加拿大在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前推出法条保护奥运商标权,沿用至今。温冬奥前也有商家在自家产品上打奥运牌,但奥委会当时并未起诉。2004年,位于温哥华的“奥林匹克披萨和意面餐馆”因使用五环及火炬标志曾与奥委会起纠纷,由于当时并无法律规定,餐馆东主坚持使用奥运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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