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大略省多伦多市找到经济实惠的租房恐怕愈来愈难了。老旧公寓只要翻新整修,租金可涨三倍,但法律并不能保障原租客的重新入住权。
因为安大省的出租房屋法律允许业主在装修期间可以要求租户离开,但是否原租客可以再入住却没有规定。位于795 College St.的公寓不久前转手卖给新业主,新业主对公寓进行了重修,当原租客想要再次租住的时候,发现房东已将单位租给愿意支付三倍租金的新房客,三房的单位租金高达$4000元每月。根据房东房客董事会(Landloard and Tenant Board)的决议,新房客入住权没有问题。
在795 College St.公寓已住了10年的租客Aurora Browne表示,对董事会的决议感到震惊,她批评租客权利岌岌可危,只要一个装修令就可以让他们失去家园。她与其他四个租客决定上诉,继续声讨权益。
795 College Inc.的发言人拒绝发表评论,因为该问题仍在董事会审议,但尚未排定听证日期。不过795 College Inc.的总监Evan Johnsen曾说,这栋建筑原本有很多结构性问题,翻修成全新的建物后,就不可能用原来的租金承租。
多伦多市议员林顿Mike Layton表示,他将在下周市议会提出动议,希望市府力促省府找到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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