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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澳大利亚财政部长霍基(Joe Hockey)向议会介绍了新的对外国投资人购买房地产加以管控的新法规。他说,新法将保证人人可以按规则行事。据霍基说,“外国投资规定”从40年前制订至今尚未有过大的修订,和如今的全球投资形势已不相适应。
在该法规草案中,对严重违犯居住用房地产规定者,罚款将从90,000澳元增加至135,000澳元。房地产代理、 移民中介、物业转易中介和律师,如故意协助外国投资人违犯规定,将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
霍基说:“该法案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可实施的管控框架,将向投资者提供可预知和愉快的环境”。霍基另外还介绍说,收取外国投资申请费,可使得澳大利亚纳税人不再为管理和实施“外国投资制度”埋单。
法案的第三部分,是农业用地外国所有权的登记制度,目的是可以更好地监督和增加透明度。
8月20日,澳大利亚财政部长Joe Hockey在澳大利亚国会介绍对外国投资人购买不动产加以管控的新法规。
霍基说:“这些措施将保证,在澳大利亚持续发生的外国投资,对所有澳大利亚人和我们的后代产生有利的结果。”
外国投资改革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个人刑事处罚从90,000澳元增加至最高135,000澳元,或三年监禁。
* 公司处罚最高达675,000澳元。
* 故意协助外国投资人违犯规定的房地产代理、移民中介、物业转易中介和律师将获致处罚。
* 欲购买价值100万澳元以下住宅和农用地产的外国投资人,须支付5,000澳元申请费,以向管理和实施外国投资制度提供资金。购买更高价值的住宅和农用地产,须支付更高的申请费。
* 所有权为外国人所拥有的农业用地登记制度,提供更好的监督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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