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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资本人群在资本收益层面所面临的潜在税务隐患

2020-08-31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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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多的高资本人士选择居住加拿大,更多的家庭也将加拿大作为自己建设家庭、教育子女的根据地。幸福生活是美好的,然而随着高资本家族的资产不断积累以及普遍持有海外股票或股权等问题,税务及海外资产申报上为高资本家庭埋下了隐患,什么是资本收益?什么是应征税资本收益?您的税务问题真的万无一失了吗?这期世富金融集团将为您简单剖析相关问题。

所谓的资本收益/损失通常是纳税人由于事实处理或交易资产而产生的资本层面的得益或损失。通常我们讨论的范围为不动产或是股份。在具体讨论前,我们希望能明确的一点是资本收益/损失是不遵从应计原则的(即跟投资收入是不一样的),且只有当持有人正式处理或出售时才应申报。
应征税资本收益(或可征税资本损失)是在T1表格的Schedule中计算并得以体现的,通常在Line127处进行申报。
资本收益和应征税资本收益的区别在于,资本收益通常是在处理资产时,超过成本的部分,即为资本收益,然而这部分基于加拿大税务体系是并未有完税的。资本收益部分的50%当为应征税资本收益。很多人觉得疑惑了,若只是这样,那么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是什么呢?

举例说明:
F先生买了一处地产价值$3,000,000,若干年后,F先生发现由于伴随着通货膨胀,他的地产现在已经值$9,000,000了,朋友帮F先生做了推算,假设F先生现在卖了该地产,资本收益为$6,000,000,事实上现如今的$9,000,000和若干年前的$3,000,000的购买力是一样的,也就是说F先生的资产在本质上是没有变化,但他仍需在处理房产时为资本收益($6,000,000)支付“通胀税”。这样一想,F先生应该感觉到自己的资产变相地在税务上被“占了便宜”,缩了水。那么在这样的问题上,您就需要找专业人士需求怎样规避这块通胀税从而使自己的资产不会变相缩水的解决之道了。
另一种情况,我们常拿苹果树来举例,苹果树产生的苹果可以理解为收入,若您将产生收入的苹果树本身卖掉的话,我们则理解为一次资本交易。刨除最初获得苹果树的成本,则是您资本收益(50%为应征税资本收益)。若是同样的交易经加拿大税局认定为收入的话,则需缴纳100%的税收,这也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关税务事宜,欢迎咨询世富金融集团。

https://lahoo.ca/portal.php?mod=portalcp&ac=article&catid=350

本文发布于: 2016-3-2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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